(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暂缓执行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舞弊案的15年监禁及114亿令吉罚款刑罚,遭高庭驳回。

高庭法官诺鲁维娜(Noor Ruwena Md Nurdin)在聆听辩方与控方针对有关申请所提出的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现年73岁的纳吉申请暂缓执行刑罚,直至上诉庭对其定罪及刑罚上诉作出裁决。

诺鲁维娜宣读裁决时指出,申请人未能证明案件存在足以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的特殊及非比寻常情况。

“在SRC案件的定罪获得上诉庭及联邦法院维持后,申请人已不能再被视为初犯者。”

去年12月26日,纳吉在1MDB资金舞弊案中,4项滥用职权索取贿赂罪名及21项涉及23亿令吉1MDB资金的洗钱罪名,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

纳吉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15年监禁及114亿令吉罚款,另因洗钱罪被判处罚款,使这次暂缓执行刑罚申请所涉及的罚款总额达到约134亿7000万令吉。

1MDB案件的监禁刑罚将在纳吉服完SRC国际公司案件的刑期后才开始执行。

据了解,纳吉提出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与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御准的居家服刑特赦令有关。

今年9月18日,国家元首御准对纳吉给予附带条件的特赦,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直至2028年8月23日,但须缴付5000万令吉罚款,并遵守指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