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民主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强调,尽管沈志强团队不断对他展开攻击,他仍不会在反对将外劳纳入最低薪金调涨措施,以及反对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的立场上退让。

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指出,他支持调高本地员工的每月最低薪金,但对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长沈志强纵容其团队攻击他,深感遗憾。

“这些攻击仅仅因为我不认同强制企业为外劳落实调高最低薪金的政策、强制雇主及外劳各缴纳2%雇员公积金,以及我提出中小型企业向人民银行和中小企业银行申请融资时所面对的问题。”

他指出,沈志强团队对他的人身攻击,是由新上任的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主席邓章钦带头。

林冠英说,自沈志强于2026年5月18日委任邓章钦出任主席以来,后者在脸书发表批评他及党内领袖的帖文,数量竟比他发布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内容还多。

林慧英也遭邓章钦无根据批评

“就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慧英也未能幸免,遭邓章钦作出不诚实及毫无根据的批评,尽管她从未公开发表任何有关废除雇主及外劳各缴纳2%公积金的言论。”

林冠英指出,邓章钦近期的攻击,主要针对他多次公开呼吁联邦政府,不应将每月最低薪金从1700令吉调高至2000令吉的措施扩大至外劳,以及应废除强制雇主和外劳各缴纳2%公积金的规定。

“沈志强当然有权不同意我在外劳最低薪金及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课题上的立场。然而,他纵容自己委任的马来西亚中小企业机构主席,以如此不专业及不诚实的方式攻击我和林慧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他说,沈志强理应劝告自己委任的中小企业机构主席,将更多精力放在履行职责、扶持及赋能中小企业,而不是进行与其职务无关的政治攻击。

林冠英表示,邓章钦支持调高外劳最低薪金及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是基于所有员工不分国籍都应获得平等待遇的原则,并以马来西亚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相关公约的签署国为依据。

林冠英质疑邓章钦平等论

林冠英认为,邓章钦所谓的平等论调并不专业,而且存在选择性执行的问题,因为外籍家庭佣工或女佣可获豁免遵守最低薪金规定。

“如果外籍家庭佣工可以根据《最低薪金指令》获得豁免,为什么其他外劳不能获得同样的豁免?即使这种做法违反国际劳工组织公约,马来西亚也未因此受到该组织的任何制裁。”

他说,身为掌管中小企业事务的部长,沈志强理应清楚,雇主聘请外劳所承担的成本远高于每月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

他指出,雇主除了支付薪金,还必须承担外劳人头税、膳食、交通及住宿等费用,因此每聘请一名外劳,每月实际成本介于2700令吉至3100令吉,而非仅1700令吉。

尽管聘请外劳的成本更高,但由于难以找到可靠的本地员工,雇主别无选择,只能聘请外劳。他强调,只要能够找到可靠的本地员工,雇主并不介意支付更高薪金。

林冠英认为,新的最低薪金规定应只适用于新聘请的外劳,而不应追溯适用于现有外劳。

他说,本地雇主早已根据双方签订的雇佣合约,以每月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计算聘请外劳的成本。如今,法定最低薪金突然增加300令吉,只会给雇主带来原本未纳入雇佣合约的额外财务负担。

他指出,同样的论点也适用于强制外劳缴纳2%公积金的规定。由于这项规定不在外劳原有的雇佣合约内,外劳拒绝缴纳相关款项,最终导致雇主被迫承担全部4%的公积金缴纳额,包括雇主本身应缴纳的2%,以及原本应由外劳缴纳的另外2%。

林冠英进一步质疑邓章钦有关外劳与本地员工应在公积金缴纳方面享有平等待遇的说法。

“外劳及其雇主分别只须缴纳2%,相比之下,本地员工须缴纳11%,雇主则须缴纳13%。既然2%不等于11%或13%,又何来平等可言?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强制外劳缴纳公积金?”

他也指出,新加坡早在2003年便终止外国雇员向中央公积金(CPF)缴纳强制性及自愿性供款的制度,而国际劳工组织也未因此对新加坡采取任何制裁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