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申请,以将4项涉及煽动法令的法律问题提交联邦法院定夺。

马新社报导,法官拿督莫哈末嘉米尔指出,慕尤丁(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已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84条文的要求。

“准备提呈的宪法问题与在我面前的争议事项直接相关,而联邦法院的裁决将能加速解决该争议事项。”

他指出,相关的宪法问题相当复杂,必须提交联邦法院定夺,以寻求对策。

他也说,答辩方所提出的反对无依据。

法官谕令暂缓审理在高庭的煽动案,直至联邦法院对有关法律问题作出裁决。

具争议的法律问题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第4条文与相同法令的第3(3)条文同读时,是否构成一项不合理的限制,并抵触联邦宪法第10(1)(a)条款,以及煽动法令第3(2)条文与相同法令的第3(3)条文同读时,是否因抵触被告所享有的公平审讯权而属违宪。

在本日的庭审,控方代表是拿督拉扎里副检察司,慕尤丁的律师为拿督阿米尔韩沙。

此案在今年2月4日移交高庭过堂时,现年78岁的慕尤丁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在能吉里州议席补选竞选期间,慕尤丁于2024年8月14日晚上10时30分至晚上11时50分之间,在柏拉苏(Perasu)垦殖区Semai Bakti礼堂,发表煽动言论。

他当时声称在第15届全国大选之后,虽然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获得其中115人支持,但他没获得国家元首召见宣誓出任首相。

慕尤丁被指抵触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本案一开始是于去年8月27日在吉兰丹话望生地庭过堂,随后移交至吉隆坡高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