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因莫达指出,目前,伊斯兰法庭能对伊斯兰法下的罪行判处最多监禁3年、罚款5000令吉和鞭笞6下。

纳因莫达是针对巫青团长阿克玛建议巫统在国会提呈动议,主张严惩侮辱宗教的人士一事,而作出上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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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新社报导,纳因莫达昨日在巴生出席一项活动后,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中央政府已针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简称355法令)修正案,咨询各州政府的意见。

他说,联邦宪法阐明,伊斯兰事务归州政府管辖,因此修订这份法案时,需要涵盖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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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投入修订法案,这份法案自1984年以来未曾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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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纳因莫达强调,355法令只适用于穆斯林,修订案会加强罪行刑罚,并且会在完成正当程序后提呈国会。

他说,若是非穆斯林侮辱伊斯兰,则是交由警察、检控官、民事法庭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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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根据阿克玛的建议修订355法令,州政府就能灵活调整他们的(州)法令,让伊斯兰法能够扩充刑罚的范围,尤其是针对侮辱伊斯兰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