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上诉庭驳回伊斯兰党霹雳州主席拉兹曼诽谤案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判,即拉兹曼必须赔偿槟州前首长林冠英25万令吉,并公开道歉。
由上诉庭法官南达巴兰为首的三司表示,在全面审阅所有书面陈述和口头澄清后,此案并没有发现可上诉的错误,让上诉庭必须干预此案。
“我们认为,初审法官是考虑了所有证据后,完全有权做出其评估性判断。”
三司说,林冠英已经证明了拉兹曼发表的贴文是具有诽谤性的。
南达巴兰表示,拉兹曼在辩护时,并没有明确地否决了林冠英的立场。
拉兹曼是在2017年11月18日,在脸书发表一则拥有林冠英照片的图文,并写上“禁止戴头巾是酒店业者的权利”、“冠英”及“槟州支持禁戴头巾”的字眼。
林冠英之后否认曾发表相关言论,并于2018年1月22日入禀法庭,起诉拉兹曼诽谤。
2022年3月18日,高庭宣判林冠英胜诉,并指示拉兹曼赔偿林冠英共25万令吉,以及在14天内做出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