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讯)建议修订1971年大专法令第15和16条文,以让大专生享有更多自由的修正案,料将在今年提呈国会。

马新社报导,高教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今日出席大专法令座谈会后对记者说,上述的修正案将在今年6月中旬提交予总检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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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它(修正案)的条文,并在修饰其句子。”

“部门正在敲定涉及学生的条文,并将进一步增加他们在大专生涯举办和参与活动的空间和自由。这涉及他们成功展开活动的议题,以及他们管理本身账户的责任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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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部门知悉大专生的不满,也就是他们没有在校内举办活动的自由,因为需向校方提出申请和取得许可,并面对举办任何活动的财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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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认为这可解决大专生感受到处处受限的问题,那我们会修改这方面的事项,更何况,我们认为这也不失为一个培养成熟学生的方法,因为他们负起责任、他们自己管理和顾好他们的账户,以及他们自己管理任何类型的活动。

“所以就有了这项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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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前,莫哈末卡立在致词时说,如果成功修订大专法令,政府也将修改玛拉工艺大学法令。

他说,这是为确保不受大专法令约束的玛拉工艺大学学生,也可跟其他的公立大学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自由。

“玛拉工艺大学不受大专法令约束,但有与大专法令相似的条文,所以我们将修订,以确保不会有人说玛拉工艺大学的学生比不上其他的大学,因为他们的法令没有修改。”

来自20所公立大学的500名大专生和学术人员出席本日的座谈会。

大专法令只有第15和16条文是专为大专生而设,其余条文则是阐明部长的权力,以及大学的整体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