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民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认为,国人必须接受莎阿南高庭对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的裁决。
他说,是否提出上诉是总检察长的决定,但各方都必须接受法官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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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尊重法律和法庭。若法庭有这样的裁决,我们就必须接受。”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沙菲益是于今日在仙本那巡视后,向媒体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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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今日裁决,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一案中,面对的40项控状全部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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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认为,检控官无法成功举证,证明阿末扎希所涉及40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