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日讯)前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代表律师团今日在庭上指出,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贪污一案被选择性提控。

阿末扎希首席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说,检察司在此案并未公平行事,仅提控阿末扎希,但未提控其他在案中被指接收Ultra Kirana有限公司(UKSB)资金的知名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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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这表明他的当事人,在联邦宪法的第5条文及第8条文所享有的权利受到侵犯。

宪法第5条文指出,根据法律,无人得生命与个人自由可被他人剥夺;至于第8条文则阐明,人人在法律下皆平等,并在法律下受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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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求检察司公平行事。如果控方有偏见行事,这不符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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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提控被告处于偏见目的,而偏见是源自于他的政治倾向。”

郑宝德是于今日在庭上准备提呈口头陈词前,向法官拿督莫哈末亚兹这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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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及,本案第17名证人,即UKSB前行政经理陈祥生(David Tan Siong Sun,音译)在庭上供证时,曾透露给予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现金。

时任内政部长慕尤丁被指在2018年收取130万令吉。

郑宝德说,慕尤丁与阿末扎希情况雷同,即同为内政部长,也收取UKSB的政治献金,但慕尤丁却未被提控。

他质问,为何慕尤丁获得当局的特殊待遇,但他的当事人却遭受不平等待遇。随后,他也提及数名情况相似的“政治人物”名字。

他续说,庭上证据清楚提到了,凯里、拿督斯里阿尼法、拿督斯里希山慕丁、拿督斯里理查马力肯、沙里尔、丹斯里黄家泉、丹斯里陈广才、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及敦马哈迪都曾收取UKSB的资金。

“控方必须回答这些问题。若他们无法回答,我们提交的重点将会是选择性提控。”

他也引述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的案例,指收取政治献金没有错或非法。

他补充,这证明他的当事人不该被提控,因这明显违反联邦宪法第5条文及第8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