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以声浪表决方式,三读通过2022年毒药法令修正案,将最高刑罚提高至罚款10万令吉及监禁5年。

卫生部长凯里在总结时说,这项旨在修正1952年毒药法令(366号法令)的修正案,是为了加强管制毒药和精神药物,并为合法化处理毒药提供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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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将滥用毒药和精神药物的罚款,从原本不超过1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刑期也从原本的不超过4年,提高至5年监禁。

凯里说,卫生部是经过慎重考虑才提高罚款,因为原有的罚款数额是在30多年前制定,已不符合当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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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第30条文阐明, 进口、出口、制造、混合、分配、销售、供应、拥有或使用任何不符合规定的精神药物,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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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修正案也新增数项条文,包括第31A条文赋予官员在执法、检查和调查方面的权力。

第31B条文阐明,授权官员有权搜查任何涉嫌违反毒药法令的场所,并充公违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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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C条文阐明,授权官员可随时进入场所,以确保相关人士遵守毒药法令。

第31D条文阐明,授权官员可要求任何涉嫌违反有关法令的人士提供文件。

此前,卫生部曾于2019年11月25日提呈2019年毒药法令修正案一读,却在2020年11月5日撤回,以在考量各方利益后重新审查和整理修正案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