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执业律师指出,在国会提呈首相信任动议是最佳做法,以鉴定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是否掌握足够他继续执政的支持。

人权律师谢瑞詹(Syahredzan Johan)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说,国会表决是最透明和公开的做法,因为国会会议有现场直播,而且也会有国会正式记录(hansard)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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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很难挑战表决的结果,并指相比觐见马来统治者、或闭门方式进行的签署法定宣誓书(SD),会被人质疑,但国会表决是公开的。

另外,执业律师法利(Fahri Azzat)也说,法定宣誓书和支持信都是不可靠的方式,并强调文件只是过去式的证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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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于8月13日下午4时34分,立下一份誓章(Affidavit)。但没人能阻止我现在改口说,我本人于下午4时35分支持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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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立下法定宣誓书那一刻,也就是交代过去,不是说着未来。若法定宣誓书的内容是说,当事人确认将投选X先生,或向X先生承诺直到死的那一刻,都会支持X先生,这另当别论。

“支持信也是一样。这些更没有价值,因为它们没有得到确认,也没有作为文件的法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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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宪法律师拿督马力(Malik Imtiaz Sarwar)指出,这些弱点不意味着法定宣誓书或支持信不管用。

“当涉及敏感议题,支持信和法定宣誓书就变得必要,而且有时候是有利的。”

他以1966年砂州宪政危机、2009年霹雳州变天的乱局为例。

当时民联于2008年大选中,赢得霹雳州政权,执政不久后,就有3名民联州议员宣布退出公正党和行动党,成为“亲国阵”的独立议员,让国阵以少数微差重夺该州政权,让该州爆发宪政危机,成为变天先例。

时任霹雳州大臣拿督斯里尼查觐见该州苏丹阿兹兰沙殿下寻求解散州议会。苏丹则召见59名州议员,并收下他们的支持信和法定宣誓书。在确认尼查失去多数支持后,苏丹就御令尼查辞职,由赞比里接任。

因此,巫统领袖赞比里于2009年霹雳州政权变天后,在备受争议的情况下担任霹雳州务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