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说,他不曾针对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处理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一事报案。

林吉祥今日在高庭上,针对阿班迪入禀法庭起诉他诽谤一案,接受阿班迪代表律师维斯瓦南登(M. Visvanathan)提问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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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瓦南登:你当时不够胆量去报警,投诉时任总检察长有在1MDB案中教唆或偏帮行为?

林吉祥:我没报警,是因为总检察长必须对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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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瓦南登:你是否认同,你没报警的原因,是因为你打从心底知道,原告不曾在1MDB案中教唆或偏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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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吉祥:不是这样的。我不认同。

至于林吉祥是否曾致函阿班迪,要求针对2016年1月26日文告(以没有确凿证据为由,宣布时任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收取26亿令吉案件中无罪)作出澄清,林吉祥说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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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瓦南登:作为一名国会议员,正式致函要求厘清情况或否比较好?若时任总检察长没有回应,那你可以说,我已致函给总检察长,但对方拒绝回应。这是正确方式、公平、也关乎法律?

林吉祥:我不认同。

维斯瓦南登指出,林吉祥不向阿班迪求证的行为,是一种试图把事情带到政治舞台的做法,对此,林吉祥不认同这种说法。

在2019年7月5日,阿班迪入禀法庭起诉林吉祥诽谤

阿班迪在诉状中指,林吉祥在2019年5月6日撰写并在《当今大马》发表了一篇题为〈以为大马迈向廉正是危险的谬论〉的文章。

阿班迪说,该文章中含有诽谤言论,指他卷入了犯罪活动,并协助1MDB丑闻,是一个没有道德和正直的人,并且在担任总检察长时没有道德操守和滥权。

他说,这些诽谤性言论是不真实的,其意图是损害他作为前总检察长的形象和信誉,以博得廉价的宣传。

他在此案中索偿1000万令吉,以及加重和惩戒性赔偿,同时向法庭申请禁令,以禁止林吉祥和或其代理人再次发表诽谤性文字,以及法庭认为适当的其他补偿。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兹马(Azimah O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