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丹斯里阿班迪今日追溯他从2015年至2018年任职总检察长时,一时激动流下男儿泪。

阿班迪今日为“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在一则有关一马发展公司(1MDB)文章中诽谤他”的诉讼,在高庭回答其代表律师维斯瓦南登(M. Visvanathan)的提问后,无法控制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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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表律师问起外媒一则有关1MDB的报导,阿班迪说,《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的报导是在他2016年1月26日的记者会后,立即刊登。

他说,身为总检察长,他扮演两个角色,即政府的法律顾问和检察官,因此他没有太多时间留意本地报章或外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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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作为法律顾问,他的职责不仅是对中央政府,也是全马各州的首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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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检察官,全国有成千上万的案件要处理,我当然委托相关州属官员跟进,除了大案子,即涉及大人物的案件,我就是如此忙碌。我很难请假,因为这不是‘在公园里散步’。这肯定是繁重公务,以致损害了我的健康。

“如今我因压力,而需要去国家心脏中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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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他是在65岁时受委为总检察长,而且没有按年和月来领取全额退休金。

“这是我做出的牺牲,因为我受委为总检察长,这是一个没有退休金的公职。这是合约式的,我没拿到退休金。

“感谢让我发泄(情绪)。我藏在心里很久了,外人都谴责我。抱歉我无法继续了。”

说完,阿班迪情绪激动落下男儿泪,而其代表律师则一旁安抚他情绪。

他还说,他不曾要求或游说成为总检察长。

“当我突然受委为总检察长时,我本来是准备退休的联邦法院法官。”

在2019年7月5日,阿班迪入禀法庭起诉林吉祥诽谤。

阿班迪在诉状中指,林吉祥在2019年5月6日撰写并在《当今大马》发表了一篇题为《以为大马迈向廉正是危险的谬论》的文章。

阿班迪说,该文章中含有诽谤言论,指他卷入了犯罪活动,并协助1MDB丑闻,是一个没有道德和正直的人,并且在担任总检察长时没有道德操守和滥权。

他说,这些诽谤性言论是不真实的,其意图是损害他作为前总检察长的形象和信誉,以博得廉价的宣传。

他在此案中索偿1000万令吉,以及加重和惩戒性赔偿,同时向法庭申请禁令,以禁止林吉祥和或其代理人再次发表诽谤性文字,以及法庭认为适当的其他补偿。

此案承审法官为阿兹马(Azimah Omar),案件明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