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菲里就“男子帮穆斯林妻子改信兴都教惹议”一事,呼吁民众把此事交由有关当局处理及采取下一步行动。

祖基菲里今日发表文告时说,警方已在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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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宪法第3条文保障了伊斯兰的地位,而联邦宪法第11条文则赋予人民自由信奉和实践宗教信仰的权利。

“尽管如此,伊斯兰以外的传教工作,是受到联邦宪法第11(4)条文(即禁止向穆斯林宣扬其他宗教)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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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此条文赋权相关州属立法来管制向穆斯林宣扬其他宗教,包括透过传教、婚姻及其他管道,试图说服、诱使、邀请穆斯林脱离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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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说,几乎所有州属按照联邦宪法第11(4)条文,落实管制和限制宣传非伊斯兰条例。

“据我了解,联邦直辖区的管制和限制宣传非伊斯兰条例,目前还处于最后草拟阶段。这是政府巩固大马伊斯兰法律的首要工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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