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表示,在他于2011年担任首相兼财政部长时,他并没有义务告诉自己的内阁,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是如何使用高达20亿令吉的巨额贷款。

纳吉当时也是一马公司(1MDB)顾问局主席,SRC国际则隶属1MDB子公司,而纳吉就曾发出手写信予大马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以要求后者批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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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是今日在高庭,针对他所被控的SRC国际4200万令吉资金舞弊案,在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盘问时,如是自辩。

汤米:你是否同意,作为首相和财政部长,你有义务说明SRC国际是如何使用KWAP所批准的首笔20亿令吉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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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我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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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第一笔贷款是于2011年8月尾发出,而相隔6个月后即2012年2月就发出了第二笔贷款......你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是“在前6个月里是如何使用首笔20亿令吉”,请问你有询问过吗?

纳吉:是的,我曾询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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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那得到什么样的答复?

纳吉:计划是用作投资用途,目标是投资用途。

汤米:那你有询问过,该笔款项是否仍存放在银行?

纳吉:我不确定,但当我询问时,他们说这是用作投资用途。

汤米:那你有进一步询问资金的去向吗?

纳吉:我没有进一步提问。

汤米:但你却准备支持政府担保第二笔贷款?

纳吉:是的。

汤米随后表示,纳吉兼顾首相和财长等职位,却没有行使特权来查问更多资讯,是个错误的行为,但遭纳吉反驳。

纳吉较早前声明,政府在2011年担保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是一项为了国家利益而作出的策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