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声明,政府在2011年担保贷款20亿令吉给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是一项为了国家利益而作出的策略考量。

“成立SRC国际,是基于国家有这样的需求,这获得经济策划单位(EPU)的支持,也因为该单位鉴定有投资的机会,因此有必要加速SRC的资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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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箇中原因,我要说的是,这不是不寻常的事情,一家新的公司,的确需要在短时间获得资金。”

纳吉是今日在高庭,针对他所被控的SRC国际4200万令吉资金舞弊案,在接受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的盘问时,如是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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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汤米的追问下,承认有下达指示,加速处理要求内阁批准SRC贷款的文件,不过他强调,这也不是不寻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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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同意汤米的说法,即内阁是因为他的首相与财长地位,才批准SRC国际的贷款,而事实上是SRC国际有提出有关申请。

纳吉较早前说,他不晓得SRC国际申请20亿令吉贷款一事,并没有向政府提呈正式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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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米因此说,纳吉明明知道SRC国际在向大马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贷款40亿令吉一事,并没有任何的借款人书面申请,这显然是一场不公平的交易。

汤米:你同意政府担保的最基本条件是安置一个第三方关系者,以作为借贷者与放贷者之间的见证。这是担保的实质,你明白吗?

纳吉:我明白。

汤米:如果是这样,我向你提出这样的说法,那就是这不是一场公平的交易,因为大家都知道政府成为担保人。全部人都知道政府会批准担保,只因为你是首相兼财政部长。

纳吉:是的,那是因为SRC国际需要一些特殊的条件来运作,这都是为了国家利益着想。

纳吉也完全不同意汤米的说法,即他是因为穷途末路,因此他才没顾及利益冲突的情况,批准SRC国际的贷款。

他也强调,他认为自己在主持内阁会议讨论SRC国际的贷款申请时,没有任何的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