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他对SRC国际公司原本计划向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申请39亿5000万令吉事宜毫不知情。

纳吉今日就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在高庭自辩时说,没人告知他有关SRC国际公司的信函是发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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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RC成立期间,我要么会见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总执行长拿督沙鲁(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或SRC国际公司前总执行长兼董事聂法依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或两个一起见,直到开会时,我才获悉有关SRC国际公司的提议。

“这非常有可能我在收到信件前,就被告知此事。我无法清楚记得讨论过什么事,但当我支持SRC国际公司时,肯定是一些实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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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法庭揭露一封志期2011年6月3日的信函,是聂法依沙致函给时任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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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里注明SRC国际公司的计划,即向KWAP申请一笔39亿5000万令吉的贷款,作为营运资金和一般投资用途。

纳吉也说,这封信很可能寄到其办公室,而其前特别官员拿督阿兹琳(Azlin Alias,已故)通常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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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封信是发给我的,因为根据信里的第一段,它说SRC国际公司是根据我的忠告来营运的。

“其实我不懂为何是发给我,因为没人提前告诉我。”

至于KWAP前总执行长拿督阿兹安(Azian Mohd Nor)声称,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曾在2011年,亲自为1MDB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的39亿5000万令吉贷款申请,呈上一封信函事宜,纳吉解释,信函注明“同意”(bersetuju)并非绝对的指示,因为官员也需审查,他们可能不同意批准(建议书)。

SRC国际公司洗钱案审讯的第38名证人阿兹安,于今年5月28日出庭供证时说:“根据我的理解,‘同意这份建议书’意指时任首相同意让KWAP批准SRC国际公司一笔贷款。”

不过,纳吉否认曾指示阿兹琳,在下班后去酒店会晤阿兹安,交代关于SRC国际公司的信函和贷款事宜,并指这可能是2人之间自行安排的见面会。

尽管如此,纳吉承认,他曾要求KWAP加速处理给SRC国际公司的贷款,以开始营运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