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按照联邦宪法规定,尽管行动党龙城州议员古纳瑟卡兰(P. Gunasekaren)和马六甲行政议员兼行动党牙力州议员沙米纳丹(G. Saminathan)因涉嫌参与“泰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而被控,但他们依然能保住州议员身份。

按照联邦宪法附表8第6(1)(e)条文,一旦被判刑入狱至少12个月、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就自动失去州议员资格。

Advertisement

本月15日,选举委员会主席阿兹哈说,若一名国会或州议员被控、审讯、罪成、被判刑,就会被取消议员资格;若有提出上诉,那么其议员资格,一直到司法程序完结为止,都不会丧失。

另外,民权律师梁信友(New Sin Yew)接受《Malay Mail》访问时证实此事,并说明若2名议员缺席议会,也可能被取消州议员资格。

Advertisement

“若他们缺席次数到了一个限度,他们的议席会被宣布悬空。

Advertisement

“当他们在刑事法典第6部(Part VI)或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刑事法典条文下被控,而且又是不得保外,那这很可能发生的。”

古纳瑟卡兰(60岁)和沙米纳丹(34岁)今日在马六甲地庭,被控支持现已瓦解的“泰米尔之虎”恐怖组织

Advertisement

他们被控于2018年11月28日晚上8时30分至10时50分期间,在爱极乐高原花园(Taman Ayer Keroh Heights)卡斯都里礼堂(Dewan Kasturi)的一项活动上,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

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终身监禁或最高30年监禁或罚款,而任何用以或有意用以进行有关罪行的资产也可以加以充公。

由于他们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控,因此不得保外,并要一直被扣留直到11月过堂为止。

目前,2名州议员能否在等待审讯结果时,向州议会请假,还是未知数。

与此同时,2名州议员所申请的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原定于本月31日在高庭聆审,也可能被驳回,因为执法当局已提控他们了。

梁信友说,若法庭聆审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前,SOSMA扣留犯就被控,结果很可能是申请被驳回,因为被告被会扣留,等待审讯,而这程序是合法的。

人身保护令是马来西亚宪法下保障基本人权的法律,用来检讨司法机关拘押的合法性。

梁信友还说,虽然被控,但法庭还是拥有裁量权,来决定要不要聆审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若此案是关乎公众利益,法庭或可继续聆审并为公众利益的事情做个决定。例如,若扣留是不符合程序的,或SOSMA被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