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国内律师表示,巴西古当金金河化学污染事件受害者可以通过起诉肇事者,即向须为污染事件负责的公司和董事会,寻求正义和赔偿。

人权律师沙里占佐汉向《Malay Mail》指出,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赔偿费用可包括造成疼痛和痛苦的赔偿,以及任何医药费。”

他早前也表示,受害者可以考虑提出民事诉讼,是因为环境质量法令无法保证可向肇事者索偿。

“不幸的是,环境质量法令并没有规定犯人必须支付医药费,即使犯人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该些罚金也是进入国库里。”

“当然,向丢弃废料的人士追偿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必须找出需要负责任的公司。”

另外,律师山姆嘉也表示,污染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公害案件,因此环境部和总检察署可考虑带头提告。

不过,律师陈永建认为,尽管受害者可以提告,但可能不会轻易地获得金钱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防范胜于治疗,我们可以防止将废料倾倒至河流的行为,目前已有数百名的儿童受到影响,而金钱根本无法替代人们的健康。”

他也促请,政府拟定一个更好的环境法律,只因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仍落后于其他国家。

“我们应实施事前和事后的执法,以确保有更好的维护环境制度,避免未来再有随意丢弃废料的事件发生,希望国会未来能落实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