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由于歌手黄明志拿病假,他所涉及的吸毒与藏毒案过堂被迫展延。
黄明志代表律师郑清丰今早向推事庭提呈黄明志的医生证明书以及病假单,指黄明志是因为感染流感而无法出庭,医生给予3天病假。
推事在审查过文件后,宣布展延审理,并择定吸毒案新过堂日为12月22日,藏毒案则是明年1月19日开审。
黄明志是在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于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被警方发现他藏有5.12克疑似摇头丸的毒品。
他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以及鞭笞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
他同时也被控在上述日期的傍晚7时15分,在隆市金马警区总部被鉴定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及大麻成分,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须接受为期2年至3年的监督。
上述案件也牵涉到台湾女网红谢侑芯毙命案,当时黄明志呼叫救护车指谢侑芯在酒店房间内不省人事,而当他想要离开酒店时,被前来为东盟峰会进行保安布防的警员发现他形迹可疑将他拦下,继而揭发黄明志拥毒以及谢侑芯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