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歌手黄明志代表律师郑清丰今日向推事庭透露,根据警方的报告,黄明志毒品检测呈阴性,这代表其当事人没吸毒。

郑清丰说,他相信负责此案的副检察司会在下周一的过堂时,将有关报告呈堂,并决定下一步行动。

原定今日的过堂,因黄明志拿病假而展延至12月22日。

黄明志是在10月22日下午约4时30分,于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内被警方发现他藏有5.12克疑似摇头丸的毒品。

他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2年但不超过5年,以及鞭笞不少于3下但不超过9下。

他同时也被控在上述日期的傍晚7时15分,在隆市金马警区总部被鉴定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克他命及大麻成分,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吸毒),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并须接受为期2年至3年的监督。

上述案件也牵涉到台湾女网红谢侑芯毙命案,当时黄明志呼叫救护车指谢侑芯在酒店房间内不省人事,而当他想要离开酒店时,被前来为东盟峰会进行保安布防的警员发现他形迹可疑将他拦下,继而揭发黄明志拥毒以及谢侑芯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