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市25日讯)民主行动党谴责选举委员会限制大选宣传品领袖肖像的做法,明显是为了破坏反对党的竞选活动。
《自由今日大马》报导,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受访时指出,执政党明显是为了阻止希望联盟总裁敦马哈迪的人头照出现在竞选海报上。
“这明显是玩弄双重标准的蓄意破坏。”
“唯一能战胜这项障碍的就是提高投票率,以阻止这种不公平的行为继续下去。尽管形势对我们不利,但我想我们可以打败他们,赢得选举。”
公正党总秘书拿督赛夫丁(Saifuddin Nasution)认为选委会不务正业,当局更应该关注选民注册及选区重划这类大事,而不是谁的肖像应该出现在竞选品上。
选委会:为顺利进行竞选活动
马新社报导,选委会周二发文告指出,已通过制定第14届大选竞选宣传品使用的附加条件,重新调整现有的政策。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哈欣表示,这些附加条件是要确保参选政党的竞选活动可和平与顺利展开,以及不会误导选民。
“选委会呼吁每一名参选候选人或政党,不要以可挑起煽动、敌意、以及不怀好意等方式竞选,以遵守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条文的规定。”
下列是第14届大选竞选品使用的附加条件:
● 悬挂和张贴竞选品一定要有准证,方可在选区展示竞选品给公众,上述的准证将由州选委会主任发出,惟需符合选举罪行法令第24B(4)条文的条件。
● 参选政党(以候选人在提明日所登记使用的政党标志为准)只能使用党的两名主要领导人的照片,也就是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和署理主席(或与与之同等地位)。
● 除了党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和署理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其他党职者的照片一律不获准使用。
● 上述竞选品可合并或分开使用两名主要党领导人的照片。
● 政党主要领导人在同一个竞选品上的合并照片,只限于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署理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党州联会主席(或与之同等地位)、州务大臣/首席部长,以及候选人(以候选人在提明日所登记使用的政党标志为准)。
● 除上述所列,其他职位一律不获准。
● 代表政党参选,以及有意使用政党标志的候选人,受促确保这些政党标志已向选委会登记。
● 候选人参选的政党标志,以及由该候选人所代表,已登记成为联盟的成员党标志,获准在该候选人上阵的选区,一同或分开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