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将批准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Rumawip)屋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出租有关房屋。

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说,当局正考量的条件包括屋主在购买上述房屋后,被调至其他州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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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明白这点和不想令人感到负担,例如如果屋主转到砂拉越工作,与其空置,有关房屋可以出租给别人。”

“屋主不可将房屋出租给外籍人士,共管机构将进行监督,如果违反这项条例将受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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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安南今天出席Sentulmas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移交钥匙仪式后,发表上述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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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只限屋主居住,不可出租。

Sentulmas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已经落成,共31层楼,有351间房屋,900平方公尺的房屋有3间房间和两间浴室,以及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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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计划比预期提早23个月完成,是继Pandanmas之后,第2个落成的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