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国人兼职做优步(Uber)或GrabCar司机,是否需要交所得税?是需要的!

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沙宾沙米达指出,不管是全职或兼职,只要从事优步或GrabCar的1年收入超过3万令吉,司机都需要缴税。

他说,优步或GrabCar司机的收入是一种额外收入,必须用B表格申报。

沙宾沙米达今日与媒体聚会时说,由于这种共乘应用程式是电脑化的,因此税收局很容易取得司机的名单以及他们的收入。

“当他们借贷买产业与汽车时,我们也可以通过银行获得有关人士的收入资料。”

另外,沙宾沙米达也表示当局正在努力调查那些跨多国公司,有没有逃税的问题,因此成立了“积极税务规划部”,预料会向跨多国公司征收到4亿令吉税务。

在今年,内陆税收局的目标是征收到1277亿3000万令吉的直接税务,尤其会关注在那些为国内生产总值贡献良多的领域如制造业与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