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7日讯)香港高等法院周二就首宗国安法案宣裁,裁定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成。这是港版国安法去年7月实施后,当地法院宣判的首宗同类案件。

港版国安法去年6月30日生效后,港警已依据《国安法》逮捕114人,64人遭起诉,其中48人更被法庭拒绝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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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01》报导,去年7月1日,24岁的唐英杰在湾仔驾驶插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摩哆冲撞员警遭逮捕,唐英杰被控《国安法》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2项罪名,其后亦被加控一项危险驾驶罪,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还押候审逾1年。

今开庭审判,此案不设陪审团,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最终法官裁定唐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两罪名成立,法庭周四(29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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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港国安法》,煽动分裂国家罪情节严重者可被判监5至10年,情节较轻者,可被判5年以下监禁、拘役或管制,至于恐怖活动罪,最高则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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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香港主要实行英国的普通法,因此,这起案件的审判结果一直备受关注,因为它可能成为其他同类案件参考的判例,包括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泛民主派重要人物的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