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18日讯)韩国三星集团实际掌舵人、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涉嫌行贿,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周一重审判处2年6个月监禁,未予缓刑,李在镕遭当庭羁押。

现年52岁的李在镕涉嫌为顺利继承三星集团,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亲信崔顺实(后改名为崔瑞元,译音)行贿,2017年遭起诉后,于一审遭判5年监禁,二审法院改判2 年半监禁、缓刑4年,但被最高法院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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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社报导,首尔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宣判重审结果,认定李在镕以86亿8000万韩元(约3168万令吉)公司资金向朴槿惠及崔顺实行贿,以求在三星集团继承权上获得协助,判处2年6个月监禁,未予缓刑。

韩国检方在开庭重审时就此案求处9年监禁,虽较原审求处的12年监禁稍减,但仍大幅高于法院判处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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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在镕方以三星成立遵法监视委员会,承诺遏止违法行为为由争取减刑,法院对此表示“很难视作有充分实质效果”,因此不予纳入量刑参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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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可能会对李在镕未来在公司扮演的角色有不良的影响。现时外界尚未清楚公司未来的掌舵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