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4日讯)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四下午到中区警署报到时再遭拘捕,警方声称,黄之锋去年10月5日涉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而遭到逮捕,目前正由律师陪同录取口供。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香港去年爆发“反送中”抗争,港府去年10月5日紧急启用反蒙面法,违者最高可监禁1年或罚款港币2万5000元(约1万3353令吉)。规例列明,任何人不得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面罩或任何遮掩全部或部分面部的任何物品,包括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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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生效当天,有大批香港市民响应网上呼吁,戴口罩遮盖面部参与港岛的反蒙面法游行。黄之锋当时是香港众志秘书长,他在社交网站贴上一张戴着黑口罩的相片,并配上湾仔游行人群相片,路线与反蒙面游行相同。

不过,据悉香港高等法院去年已经裁定《禁蒙面法》违宪,港媒指出,这意味着禁蒙面法“即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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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香港高等法院,2019年11月18日裁定,特首林郑动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属违宪,也裁定《紧急法》不符合《基本法》。民主派议员呼吁,应该释放因此被抓捕的民众、停止起诉;并表示本案证明香港有“权力分立”的宪法原则,强调港府不要对本案上诉。香港警方则表示,目前已经暂停执行禁蒙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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