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讯)中国著名房地产商人、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志强被控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处坐牢18年 。一般认为,任志强是因为批评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而获罪。

据《新京报》报导,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周二对任志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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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表示,由于任志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最终裁决执行入狱18年,并处罚金420万元人民币(约256万4140令吉)。

报导称,被告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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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引述法庭审理表示,任志强于2003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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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9岁的任志强出身于中共高干家庭,他的父亲任泉生担任过中国商业部副部长。任志强年轻时下过乡,参过军,1988年任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任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多年来,任志强以敢言和张扬著称,素有“任大炮”之称,也是中国著名的网络“大V”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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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挑起的话题经常引起社会争议,不过他多次有关房价暴涨的预言,后来大部分被证明符合现实。

2014年退休后,曾被评为中共“优秀党员”的任志强更多地将“炮口”瞄向官方政策和体制。

今年3月初,任志强私下撰文批评习近平是“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且有“谁不让我当皇帝,就让你灭亡”之心。

4月7日,中共北京市纪委宣布任志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3日,中共北京市纪委宣布,任志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因此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