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日讯)“香港国安法”周二晚11时刊宪生效,周三稍早传出港警已以涉嫌触犯国安法为由逮捕一名男子,是国安法上路后首案。

综合港媒报导,为反对中国政府通过“香港国安法”,有港民号召赴铜锣湾示威抗议。港警指出,今日下午1时半左右,铜锣湾百德新街一带有人潮群聚,过程中拦查一名可疑男子,在他的身上找到一幅“香港独立”旗帜,遂以涉嫌违反国安法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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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香港警方也首度亮出配合国安法实施所配置的“紫旗”,上头写道“你们现在展示旗帜或横额/叫喊口号/或其他行为,有分裂国家或颠覆国家政权等意图,有可能构成《港区国安法》的罪行。”

警方表示,已先后向人群发出多次警告,并向他们表示可能违反“公安条例”和“港版国安法”,要求相关人士停止集结并立即离开,否则将采取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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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报导,“港区维护国家安全法”6月30日深夜11时生效后,香港警方已即时展开执法,警员接获执法指引,示威者若在游行期间高举“港独”旗帜或其他“独旗”都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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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列出4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具体情节和相应罚则,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根据条文,违者可监禁3至10年,罪行重大者将判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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