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讯)为因应“反送中”运动,港府宣布订定《禁蒙面法》。反对者批评,这条根据《紧急法》制定的法令违反了基本法;还有人质疑可能的成效,并指在民怨沸腾的此时此刻订立此法,只会引起更大民怨。

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反送中”浪潮持续不辍。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周五举行记者会宣布引用《紧急法》订定《禁蒙面法》,新法于周六零时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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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宣布新法前,香港社会周四已有消息传出并引起激烈反应。

英国广播公司(BBC)中文网周五报导,泛民主派和部分具商界背景的亲政府建制派议员稍早前受访时分别指出,这部法例执行上会有困难,甚至引起打压市民权利的批评,带来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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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也指出,国际间的经验显示,禁蒙面法等规例不一定能阻止暴力示威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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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约束守法者

香港大学法律教授陈文敏说,坚持蒙面的抗议者不会理会此法,将继续蒙面参加示威;《禁蒙面法》只会约束一些愿意遵守这个规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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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析,过去几个月不断有人违反香港《公安条例》相关规定,参加警方未批准的游行,“如果示威者已经准备违反《公安条例》,没有理由期望示威者会遵守《禁蒙面法》这个更具争议的规定”。

示威者拿硬物打破美心集团旗下快餐厅的玻璃。美心集团创办人伍沾德长女伍淑清上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力挺警方的言论。-路透社-
示威者拿硬物打破美心集团旗下快餐厅的玻璃。美心集团创办人伍沾德长女伍淑清上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表力挺警方的言论。-路透社-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也认为,《禁蒙面法》对解决目前的示威浪潮“既不治标,又不治本”,只会引起更多港人的不满。港府必须回应反送中人士的“五大诉求”,才能结束示威。

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并质疑,大批示威者若无视禁令,依旧配戴口罩游行,港警根本无法处理;在香港当前的民情下订立此法,只会引起更大的民怨。

迈向极权社会第一步

港府引用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给予香港特首广泛的权力,可快速地订立规则,无须经过立法会审议;但是动用《紧急法》本身在香港,就是极具争议的议题。

一些有商界背景的建制派议员质疑动用《紧急法》的影响,其中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钟国斌受访时直言,“为什么要用这极端的方法,令国际社会改变对香港的印象?”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昨天也对港媒表示,订定《禁蒙面法》只会进一步剥削港人的人权和自由,加剧社会撕裂,无助解决问题。

郭荣铿还说,引用《紧急法》订定《禁蒙面法》,将是香港迈向“极权社会”的第一步,因为港府未来可能再度引用《紧急法》来禁止网络发言、延长行政拘留,以及取消区议会选举等。

示威者聚集在香港中环抗议《禁蒙面法》,并焚烧中国70周年国庆布条。-法新社-
示威者聚集在香港中环抗议《禁蒙面法》,并焚烧中国70周年国庆布条。-法新社-

法国去年11月爆发抗议官方调高燃油税的“黄背心运动”之后,法国政府也根据多年前就通过的《禁蒙面法》处理示威抗议,却未能有效控制运动的发展。

研究法国社会多年的澳洲悉尼大学副教授艾普斯坦(Charlotte Epstein)告诉BBC,许多法国人为此法感到担忧,因为它无助停止示威浪潮,还影响了法国人举行示威这个“神圣的权利”。

林郑月娥下午宣布实施禁蒙面法后,香港多地随即出现戴着口罩的示威者群聚抗议,高呼“香港人,反抗”等口号,并在商场写下“蒙面无罪、立法无理”的心声。

《紧急法》或违宪且无效

香港紧急法制定于英国殖民时期的1922年,全称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港英政府当时为了因应海员大罢工事件而订立。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中国之后,过渡到香港特区政府继续适用。

据香港01引述专家说,紧急法属于殖民时期的法律,从未受过司法审查的限制,而且牵涉范围颇大,容许行政长官基于公众利益制定任何规例;问题是,按香港《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并无擅自立法或制定规例的权力,《紧急法》反而凌驾了《基本法》。

专家表示,由于香港法律不可违反1997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本法》,因此《紧急法》可能已经违宪而且无效,希望香港大律师公会以及其他人士进行司法覆核,以申请禁制令去暂停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