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香港《逃犯条例》修订争议不断,连月来爆发多次示威,警方共拘捕超过600人,其中一名被捕女子在警署羁留期间,疑有女警逼迫她脱光衣服搜身,并且不必要地以物件触碰她的腿间。被捕女子不满,指称为蓄意凌辱。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化名“吕小姐”的示威者周五在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的陪同下,哽咽公开被捕后于警署被迫全裸搜身的受辱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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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小姐数星期前参与反修例活动时被捕,她当时受伤送院,在医院期间一直被男女警看守,过程中受到警员以言语凌辱,包括质疑她“扮痛”等。

数日后医生批准吕小姐出院,并即日安排提堂,家人因此带了衣物供她在上庭前更换。警员撤底检查过衣物,并由一名女警全程观察吕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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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吕小姐出院后并没有立即送往法庭,而是被送往一间相邻警署。到警署后,被两名女警喝令走入房间,之后开始对她进行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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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警用笔打大腿要求张开

吕小姐在记者会上忆述被凌辱经过,一度情绪哽咽落泪。她指当日跟随两名女警进入房间后,被要求脱去所有衣物进行搜身,连内衣裤都要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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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脱去全部衣服后,试图用双手保护重要部位,但女警用笔击打其双手,要求移开双手以作检查。女警又用笔击打其大腿,要求她将双脚张开及蹲下,惟吕称因为当时仍然受伤而无法蹲下。

女示威者指控女警以笔多次扫其大腿内侧。-路透社-
女示威者指控女警以笔多次扫其大腿内侧。-路透社-

女警之后要求检查其后方,吕小姐称转身时见到另一女警,以“很享受”的眼光观看她被羞辱,并上下打量其身体。整个“裸搜”历时15至30分钟。

完成搜身后,吕穿回衣服离开房间,发现有十多名男警站在房外,令吕感到极为尴尬及想哭。

吕小姐在记者会上质问,是否被捕人士就没有基本人权及尊重。她又称自己因为事件而陷入抑郁及不愿出街,“怕会再见到警察”。

律师形容警方凌辱“战俘”

协助吕小姐的律师陈惠源表示,事主的案件不涉及毒品等违禁品,而警方搜身时亦没有戴手套,质疑警方究竟是否真诚地搜身,抑或只是为了凌辱“战俘”。

他还指出,女警曾要吕小姐完成搜身后,签署一份接受裸体搜身的表格,但当时她拒绝签署,而且从来不同意裸搜。

陈惠源透露,目前已知两名女警的编号,除了会向警察投诉课投诉外,也希望进行刑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