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六在宣布暂缓修例时,被问及会否收回“暴动”的定性,以及会否就警方的暴力对待示威者道歉时回应表示,警方执法是“理所当然、天公地义”,不应被抹黑,又认为警方克制。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林郑月娥一开始在中文讲辞中,并没用到“暴动”一词,提到的是“看到数以万计市市民参与游行、集会,更有严重冲突,令很多同工、市民受伤,我非常痛心。”英文讲辞中,分别用“严重冲突”(serious conflicts)及“示威”(protest)形容10日及12日的抗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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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暴动”的提问,她首次回应时,指周三出现的冲突情况,指出当日并非完全和平。但第二次再被问到有人因“暴动”被捕,林郑表示,如何形容、定性是由警方决定,她是赞成的。

连累警方“被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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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对于周三金钟发生的警民冲突事件,市民可看到新闻报导,示威者不是和平表达意见,有袭击警务人员。她形容,警务人员执法是理所当然、天公地义的,是他们加入警务处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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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要求因为行政长官自己工作做得不好,就连这些执法人员努力维持治安的工作都要被抹黑,我做不到。”

至于如何在电光火石之间处理场面,她表示,知道警务人员有足够训练,且她认为,警务人员有保持克制、用尽量维持大局的态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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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重申,对于星期三金钟的冲突,前线警员的处理属于警务处的责任,而定性示威活动是属于警务处的责任,她赞成及同意“暴动”的说法。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于周四由Now新闻台播出的专访中指,政府高层没有参与介定事件为“暴动”的决定。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同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于周三下午约3时半,由警方决定将事件定性为“暴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