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1日讯)继比利时、法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之后,丹麦也将禁止在公共场所佩戴遮面的面纱或罩袍。人权组织抨击这项新法“侵犯女性权益”。
综合外电报导,丹麦国会周四以75票对30票,通过了这项新法。
从8月1日起,在公共场所穿戴布卡(burqa)、尼卡布(niqab)、巴拉克拉法帽(balaclava)、假胡子等遮盖面部的服饰者,将被处以最高1000克朗(约624令吉)的罚款;屡次违例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克朗(约6244令吉)或监禁6个月。
该法案是由丹麦的中间偏右联合政府提出,政府表示这项法律并非针对任何宗教,也没有禁止头巾、包头巾或传统的犹太头盖帽。
支持者称,这项禁令有助于穆斯林移民融入丹麦社会。但国际特赦组织称,这是对女性权益的歧视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