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黑兰8日讯)伊朗司法部门周三表示,一名公开摘下面纱、以抗议强制女性戴头巾规定的女子,被判处24个月监禁,3个月不得假释。

法新社援引司法部门的Mizan Onlie报导称,德黑兰首席检察官阿巴斯(Abbas Jafari Dolatabadi)宣布判决时,没有透露这名女子的身份,但表示该名女子打算对判决提出上诉。

阿巴斯称,该名女子公开“鼓吹道德败坏”,并批评判决过轻,称他将寻求让该名妇女完全不得假释。

自去年12月底以来,超过30名伊朗妇女因藐视法律、公开摘下面纱而被捕。

她们之中的大多数人已经获释,但仍有许多人被控。

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以来,伊朗的法律规定所有伊朗或外国、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妇女,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戴上面纱。

但是过去20多年来,该国道德警察的热忱已经下降,首都德黑兰和其他大城市的伊朗女性,越来越多地穿着宽松的面纱露出头发。

在首都的一些地区,女性经常被看到驾着汽车,而面纱则披挂在肩上。

阿巴斯表示,他不会再接受这种行为,并已下令扣押“社会叛逆”女性驾驶的车辆。

他说,对于宽松地戴面纱的女性来说,有些“宽容”是可能的,“但是我们必须对那些故意质疑伊斯兰面纱规则的人,采取强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