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11日讯)台湾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被中国当局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周一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李明哲在庭审片段中表示认罪悔罪。

综合中港台媒体报导,李明哲自今年3月19日从澳门入境广东珠海后就一直失联;直到5月底中国证实拘捕了李明哲,并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是首名台湾人被控颠覆罪。

据台湾民间组织“李明哲救援大队”陪同人员转述,法庭自周日晚开始就加强戒备,周一上午也可见法院外有大批制服及便衣公安戒备。

根据法院公布李明哲出庭的视频显示,他的母亲、妻子及部分媒体获准入庭旁听。

李明哲在庭审片段中表示认罪悔罪,并作供承认在中国通讯软件,散布恶意攻击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府文章,也组织公民撰写恶意抹黑中国政府的资料,意图颠覆国家政权。

建党冀吸纳100万成员

与李明哲一同受审的,还有37岁的中国籍男子彭宇华。控方指他与李明哲等人通过网络为载体,以建立政党,颠覆国家政权。他更定下目标,今年将有100万名成员,覆盖中国全国的目标。

根据法院公布的起诉书,彭宇华2012年5月起先后创建“两岸牵手”、“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等系列QQ群,拉拢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反对人员,成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并制定组织纲领,确定组织架构和成员分工。

起诉书指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后担任彭宇华创办的群组管理员、群主。两人透过网络平台和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中国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

此外,起诉书提到,彭、李两人在2012年10至11月间,多次讨论决定成立以“建立政党、推翻(中国)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为目标的组织—“梅花公司”。由彭宇华全面统筹担任执行经理;李明哲担任执行副经理。

起诉书指出,彭、李发布“诋毁、攻击”政府部门和国家制度言论,透过“肆意歪取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等方式,诽谤和攻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起诉书还声称,李明哲2015年7月与异议人士通讯时,曾提及“我从不觉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暴动是迟早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

称中国执法单位文明办案

李明哲与彭宇华在3月先后遭广东省广州市国家安全局、湖南省长沙市国安局刑事拘留;李明哲于5月2日经中国国家安全部指定管辖,与彭宇华并案侦查。两人分别于5月3日、5月12日遭湖南长沙国安局逮捕。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李明哲立刻被法官要求退庭,并被法警带出法庭。庭上只剩彭宇华接受法庭的单独讯问,而彭宇华当庭承认所有公诉书所宣称的罪状,并称是自己糊涂。

稍后李明哲单独讯问,他对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表示没有异议。李明哲称,自己的口供是真实的,没有逼供,他在庭上对于所有质问都如同公诉书里的描述,当庭认罪,承认触犯中国法律。

李明哲并称自己行为多受命于彭宇华,同时还称中国执法单位文明办案,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

庭讯在下午1时40分结束,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李明哲当场还押,旁听者则陆续离场。

在场聆听审判的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尚未发表回应,但她在出发前往中国前曾无奈表示,如果李明哲在法庭中做出非自由意志下、某些难堪“被认罪”的言行,请台湾人民体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