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9日讯)香港一名高级入境事务主任与同性伴侣结婚后,不满政府拒向其伴侣提供公务员配偶的医疗福利及拒绝他们共同评税,遂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高院周五裁决,申请人就公务员同性配偶福利的司法覆核胜诉,二人应享配偶福利,但对税务局则败诉。
综合香港媒体报导,申请人梁镇罡,于2002年加入香港入境事务处,现为高级入境事务主任。他于2005年认识从事航空业的英藉男子Scott Paul Adams,并于2014年4月在纽西兰正式注册结婚。
高院周五裁定两个覆核申请中,其中一项挑战成功,法庭接纳梁镇罡享有已婚公务员福利的理据,公务员事务局和税务局需要向梁支付60%讼费。另一项“同性配偶获税务优惠”则败诉。
法庭据案例指出婚姻状况是种清晰的事实,虽然香港法律未承认同性婚姻,但法庭认为局方的确间接地凭梁的性取向对他有差别对待,而且一视同仁地看待同性伴侣在外国法律下缔结的婚姻,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只望获公平对待
而法官不认为否决他们的福利,能维护香港的婚姻庄严制度,或能保护传统婚姻价值。
至于梁对税务优惠福利挑战失败,法庭认为《税务条例》非常清晰厘定了婚姻关系,包括丈夫指已婚男性、妻子指已婚女性,而且税局做法对两人的税页责任没有影响,两人不会因而多交税。
对于法庭确立其婚姻配偶福利,梁镇罡表示,他与家人都感到鼓舞,“当我们展开此法律程序,并不是在要求特殊待遇,只是希望获得公平、有尊严的对待。我们觉得法庭已确立及矫正此原则性的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