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日讯)被视为港独份子的“青年新政”梁颂恒、游蕙祯宣誓案,香港高等法院周二下午公布判决结果,决定撤销两人议员资格。梁、游兩人目前未表示是否上訴。

综合报导,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在判决文中指出,梁、游两人在10月12日所作的宣誓“违反”了基本法与宣誓及声明条例,因此有关宣誓无效,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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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宣布梁、游两人自当天起取消就任议员的资格,并已离任立法会议员的职位,他们无权以立法会议员身分行事。

判决书指出,虽然北京政府释法对香港法庭具有拘束力,但“有没有该解释,法庭得出的结论都一样”,当选的立法会议员应在就职时真诚、庄重地依照规范进行宣誓,只要是在形式或内容上违背立法会誓言,所做之宣告即为无效,议员资格亦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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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祯:意料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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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祯则在领取法庭判决后批评,香港政府在宣誓事件上做“小动作”,又指责北京中央释法,认为这是向法庭施压,裁决结果是意料之内。

但她强调,自己与梁颂恒是经过选民选出来的,法庭褫夺他们的议员资格,“大家心中有数,这是一个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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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电台报导,梁颂恒在树仁大学的活动上说,没有对自己的宣誓行为感到后悔,因为他只会对“做错的事”后悔。

事件发生在10月12日,香港立法会进行新任议员就职宣誓,梁颂恒、游蕙祯在过程中拿出“香港非中国”的旗帜,并更改誓词内容,甚至疑似将“中国”读成“支那”,进而引发一连串的争议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