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的选举投票日习惯在星期六或星期天举行,因为大部分人当天不用上班,有助推高投票率,符合民主社会的需要。但标榜民主自由的美国,大选却选定于11月的星期二进行,为什么呢?

美国国会在1845年通过法令,明定“11月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为总统大选投票日。换言之,如果11月1日落在星期二,则选举日就会变成下星期二,也就是11月8日,今年正好就遇到这种状况。

 

问:为何美国总统选举在11月进行?

答∶美国初时是农业社会,对农民而言,11月是最平静的季节,基本上已完成农作物收割。

问∶ 为何在星期二进行?

答:农民习惯星期三开始在市集摆买,一般为期2至3天,故星期三至星期五均不是合适时间。星期天则为天主教及基督教的安息日。

由于美国幅员广大,加上以往交通不便,来往需时,令星期六及星期一也不适合,而选择在星期二投票,可让居住在乡郊地区的选民,有时间乘搭交通工具到城镇投票,更省却要在星期天乘车的需要。

问:为何不是11月1日?

答:投票只会选择在首个星期一后的首个星期二,即最早是11月2日,最迟是11月8日。避免选举在11月1日进行,主因该日是万圣节(All Saints Day),同时也避免阻碍企业计算10月业绩。

问:投票日子的转变?

答:初时选择投票日的原则,是尽可能接近选举人召开会议的日子,即12月首个星期三。1792年,规定投票要在选举人召开会议前的34天举行,各州可自行定下投票日。

惟此做法出现一个问题,较早完成投票的州份,可影响较迟举行投票的州份。1845年,国会通过法律,全国要在11月首个星期二举行投票。

不过,首个星期二不一定在选举人12月召开会议前的34天范围,要视乎历法而定,最终国会通过修正案,指明投票日要在11月首个星期一后的首个星期二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