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前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今日在地庭面控3项收受总额109万7000令吉贿赂的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现年58岁的沙拉瓦南在控状于法官阿祖拉阿威面前宣读后,要求审讯。
这名国大党署理主席被控以贪污方式,收受Vectica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陈德霖(译音,Tan Teck Lim)通过赛阿米鲁(38岁)给予的3笔现金贿赂,分别为15万令吉、35万令吉及59万7000令吉。
其中59万7000令吉是通过一张支票存入Big Seven Ventures私人有限公司的银行户头。
有关贿赂是为了促使当时担任人力资源部长的他,批准TYKB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申请1000个外劳名额。
他被指于2022年6月16日及7月7日,在武吉加里尔一家高尔夫球度假村、孟沙Telawi 3路及这里的旧巴生路分行一家银行,干下上述罪行。
3项控状皆援引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24(1)条文下受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赂金额或价值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法庭批准被告以45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即每3个月须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以及不得亲自或通过第三方干扰控方证人。
案件展期至9月29日,以提呈相关文件。
控方由副检察司拿督阿末阿克兰、祖莱拉贾马鲁丁及P.鲁比妮代表;沙拉瓦南则由律师拿督吉坦蓝代表。
较早前,祖莱拉指出,根据《刑事法典》第一附表,沙拉瓦南面对的罪行属于不可保释罪行。
“不过,若法庭行使酌情权批准保释,控方建议保释金为80万令吉,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此外,我们要求附加条件,包括将被告护照交给法庭、被告每3个月向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以及不得亲自或通过第三方干扰控方证人。”
代表沙拉瓦南的律师拿督吉坦拉姆文森特反对80万令吉的保释金,认为有关数额过高,并指出其当事人在调查期间一直配合反贪会。
“被告是一名经常出席国会会议的国会议员,这也显示他没有潜逃的倾向。”
至于将护照交给法庭一事,辩方则要求不要施加这项附加条件,理由是沙拉瓦南仍在印度钦奈的阿波罗医院接受治疗。
“他定期在该医院接受治疗,因此也经常出国,尤其是前往印度。”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让护照继续由他保管,以便他接受治疗,同时也避免需要反复向法庭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