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警方证实,商人陈文龙是在去年10月15日至今年1月13日展开的维京行动(Op Viking)期间,因涉嫌洗黑钱活动而被捕的10人之一。

武吉阿曼反洗黑钱调查组主任拿督法兹里山指出陈文龙于去年12月被捕,随后获警方保释,但如有必要,警方可能再传召他。

他在记者会上说,另外9人包括6名男子及3名女子,已获警方保释,据信他们与该调查有直接关系,另外40人已被传召录供。

他解释,维京行动是根据自2018年以来有关洗钱活动的情报和信息展开,并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开档调查。

“此案涉及数名人士,我们怀疑他们通过多种方式从事洗钱活动,包括购买或持有在马来西亚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私人公司。”

法兹里山提到,在维京行动中,警方冻结及充公多项资产,包括8项产业、32辆车辆、两家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1100单位股票、总值3亿2358万8293令吉的中央存管系统(CDS)股票账户、6424万6417令吉的交易账户,以及404个总额达8562万4528令吉的银行账户。

他说,警方将彻底调查任何涉嫌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非法资金的人士。

“调查是依据所获得的事实与证据进行,所有行动均依照既定法律与程序展开。”

他说,警方也援引1951年放贷者法令第27B及第29B条文、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76条文,以及2016年公司法令第221条文展开调查。

在3月16日,警方证实已突击搜查陈文龙名下数个场所,他涉嫌参与与反贪污委员会相关的企业操纵活动。

此外,法兹里山提到,警方尚未接获任何投报有关陈文龙指控一名国会议员索取1000万令吉以协助解决其所涉及的企业操纵课题。

“如果有关指控属实,就应该向警方报案调查此事。我们随时准备调查或与反贪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