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政府宣布额外的开斋节公共假期,让公众迎接佳节,然而雇主却面对额外的开销,苦不堪言。
大马雇主联合会主席赛胡先(Syed Hussain Syed Husman)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时说,即使放假没营业,雇主仍须支付员工薪资,增加营运成本。
他特别点出,根据《1955 年雇佣法》,若公司选择继续营业,则必须支付员工在公共假期工作的双倍或三倍日薪。
“宣布额外公共假期直接增加了雇主成本,因为即便业务暂停,也必须支付员工工资。”
“对于仍需运作的公司来说,雇主必须承担员工在公共假期工作的更高工资支出。”
他补充,这一突然性宣布,对许多已提前完成营运安排和人力规划的公司,也带来了重大挑战。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宣布,如果开斋节落在星期五(20日),政府将把星期一(23日)列为额外假期,若落在星期六(21日),额外假期则在星期五(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