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商人拿督刁健城将向高庭提出申请,要求将其5项贪污指控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马新社报导,刁健城的律师马哈佐星今天在吉隆坡法庭大厦庭审结束后受访时,律师团最迟会在下周入禀申请。
“入禀这项申请,是因为我的当事人面对的指控,牵涉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的宪法问题。”
此外,马哈佐星说,他的律师团队将先研究所有案件文件,然后再决定是否提交陈情书。
较早前,主控官努鲁基斯蒂妮副检察司在庭上禀告地庭法官罗斯里,控方已将部分案件文件移交给辩方。
法官随即将本案定于4月15日过堂。
现年37岁的刁健城被控4项控罪,涉及向首相前高级政治秘书拿督斯里三苏依斯干达行贿14万令吉现金和家具,包括价值1万4580令吉零3仙和2万2249令吉的电器。
上述贿赂作为三苏依斯干达帮助与被告有利益关系的公司,在沙巴获得矿产勘探准证,尽管此事实际上与被告的事务无关。
所有4项控罪均发生于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3月5日期间,地点包括吉隆坡武吉大城市(Bukit Bandaraya)苏丹希山慕丁路一家酒店的停车场,以及布城第14区。
此外,刁健城还被控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Country Heights)的一家银行向三苏依斯干达行贿6万4924令吉。
所有控状均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献议或给予贿赂),并可在第24(1)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