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2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重申,在兴建宗教场所课题,各造必须依法处理,即时发生问题,也不可擅自采取行动,应交由执法单位及法庭通过正确管道处理。

“我们不能自行执法。法律必须受到尊重,并由执法单位执行。”

“马来西亚必须继续成为一个和平且奉行法治的国家。任何执法行动都应由当局展开,而不是个人。”

安华昨晚出席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ACCCIM)新春庆典时致词说,各方必须尊重法律法规,并以充分礼仪处理任何敏感课题,避免侮辱任何宗教或信仰。

他表示,伊斯兰是联邦宗教,且马来西亚大多数人民信奉伊斯兰,但这不应成为任何人侮辱非穆斯林社会宗教实践的理由,反之亦然。

“最近,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关于没有遵守规定的宗教场所,以及养猪场课题,引起广泛讨论。”

“与此同时,我们都清楚什么可以、什么不可以,但必须妥善且相互尊重地处理,避免演变成侮辱。”

他说,正因如此,一旦出现问题,必须妥善应对,因为我国是以法治为基础的国家。

“每一项课题、争议及不同意见,都必须依据法律框架处理,以维护国家稳定、宗教神圣性以及人民团结。”

针对兴建兴都庙课题,安华强调,我国尊重法治,不能允许在未遵守既定程序的情况下兴建宗教场所。

“正如华人庙宇、基督教教堂、清真寺及祈祷室都遵守规定,大多数兴都庙同样遵守规定。”

“若不尊重条例,就会引发问题。这个国家必须以法律为基础,而不是任何个人的意愿或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