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亚庇高庭今日裁定,联邦政府未履行支付沙巴州40%净税收分成的义务,已侵犯沙巴州政府及其人民的基本权利。
高庭法官拿督赛莱丝蒂娜在聆听各方陈词后,作出上述裁决。
高庭宣判,第一答辩方(联邦政府)自1974年起未与第二答辩方(沙巴州政府)进行第二次财政检讨,已违反《联邦宪法》第112D条第(1)、(3)及(4)款所规定的宪制责任。
这意味着,联邦政府自1974年至2021年,每个财政年度仍须向沙巴州支付应有的40%净收入分成。
高庭也谕令,联邦政府须在90天内与沙巴州政府展开新一轮财政审查,并在180天内达成协议,以落实联邦宪法第112C及112D条所保障的“40%净税收”权利。
联邦政府的律师预计将对该裁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