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财政部长兼行动党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抨击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提出“修法惩罚法定强奸受害者”的离谱建议,直指此言论不仅在道德层面完全错误,更严重背离了身为公职人员应承担的职责,即保障女性与女孩免受伤害与侵犯。
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像莫哈末尤索夫这样的警官,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全的根本责任,尤其必须保护弱势群体与守法公民,包括妇女、儿童及其他易受伤害者,免于成为罪犯和性掠夺者的目标。
“如果强奸受害者要与加害者一同受罚,这样的‘建议’不仅荒谬,还彻底背离了保护的初衷。这显示出对未成年少女及法定强奸受害者缺乏同理心、同情心与怜悯之心。”
他说,法律明确规定16岁为性行为的最低同意年龄,任何在此年龄以下与未成年人发生所谓“自愿”性行为的情况,都被视为法定强奸,这正是为了厘清法律责任。
“这项法律的本意,是要保护尚未成熟、认知不足、无法真正自主作出性同意判断的少女,避免她们因年幼而被性剥削。这种‘严格责任’的规定并非马来西亚独有,而是全球普遍的立法原则,各国差别仅在于同意年龄的界定。”
他质问道:“为何唯独在马来西亚,会出现这种把责任推到受害者身上的荒谬?当法律已认定她根本没有同意能力时,又怎能惩罚她?”
林冠英强调,吉兰丹州总警长应立即撤回此言论,并为其对女性与女孩的冷漠和不敏感公开道歉。
“他更应该回归本职,认真处理吉兰丹州日益上升的强奸与法定强奸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