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今日针对《星洲日报》以及《阳光日报》的报导内容出错,而各罚款10万令吉,马青总秘书苏仪芳却质疑,当局是否会对同样展示错误国旗的教育部发出罚单?

苏仪芳发表文告说,政府不能以两个标准行事,法律更是必须公平公义,否则只会让人质疑政府在官官相护。

“教育部在4月24日发布的大马教育文凭(SPM)成绩分析报告中,分别在第4页、14页、15页和16页出现错误的国旗。MCMC对付两家媒体之际,作为政府部门,犯下同样错误,是否就能从轻发落?”

“MCMC声称国旗象征国家主权,团结和尊严,必须随时准确庄重展示,同样的话,也适合用在教育部所犯的错误中。更何况,作为政府机构,教育部更不应犯下这项错误。”

他说,教育部作为传授知识的单位,传授正确无误的知识是其首要责任,因此国旗错置等于失责与误导,因此更应处罚。

 

“作为培育孩子的政府部门,教育部在犯错后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以身教展示对错误负起责任的勇气。然而我们看到的是,政府选择先向媒体下手,没有警告,直接开罚,这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大家都是因为忽疏而犯错,通讯委会和政府必须对人民交代,若政府连最基本的公平都无法做到,那所谓的‘国旗代表国家尊严’的说法,只是一个严以待人、宽于律己的借口,沦为选择性对付媒体和平民的工具。”

“如果政府想让教育部脱身,同样的标准也应用在媒体的身上,否则就是赤裸裸双标,变成现代版只许州官放火的笑话。”

马青中委兼雪兰莪州团长陈捷森也批评MCMC重罚两家媒体,不仅严重打击新闻自由,更凸显政府与执法机构在类似课题上的双重标准与选择性执法。

“《星洲日报》因为一幅国旗插图不完整,就要被罚款10万令吉,还要面对警方传召扣押与舆论压力;但是当教育部在SPM成绩分析报告中误植错误国旗,当巫统与伊党在活动中出现国旗错误,为什么没有任何官员被传召、没有任何人被罚款?这难道不是执法选择性、避重就轻的最好例子吗?”

他质问,既然MCMC与总检察署强调“国旗是国家象征,必须庄重”,那么为何教育部、巫统、伊党等国家机构与政党在犯下错误时,却无人被追责?

陈捷森形容,这种做法等同于将媒体当作出气筒,对公家机构以及政党网开一面,这不仅不公平,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讽刺。

“如果要坚持“谁犯错谁负责”,那就请一视同仁。否则,这种选择性执法,只会让人民更加失望,怀疑政府动用法律是为了打压异音,而不是为了捍卫国旗。”

他进一步强调,《星洲日报》在发现错误后已迅速纠正并公开道歉,展现高度负责态度。但如今却被重罚,明显带有政治化的意味。

“我们坚决要求MCMC解释执法标准在哪里?法律若不能一视同仁,那就是执法不公。要么所有犯错者都必须承担后果,要么就不该针对特定媒体开刀。”

陈捷森最后呼吁,昌明政府应真正实践所谓的改革与自由,停止选择性对付新闻媒体,否则只会进一步削弱人民对政府与民主制度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