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涉嫌霸凌女中一生扎拉的5名未成年嫌犯料在本周三被提控,不过扎拉母亲诺莱达拉末(Noraidah Lamat)代表律师团队呼吁暂缓提控,以便未来可援引更严重的罪名。
诺莱达律师团的首席律师哈米依斯迈(Hamid Ismail)表示,如果预定在九月进行的验尸庭审讯发现有能够证明更严重罪行的证据,他们担心基于“一罪不二审”原则(double jeopardy),所有被告将无法再次被起诉。
“我们非常担忧,如果检方根据《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继续提控,而所有被告在明天或接下来的日期认罪,一旦后续调查或研讯发现能证明他们涉及《刑事法典》第507D(2)文或更严重的罪行时,他们将无法再被起诉,因为《联邦宪法》第7(2)条已明确禁止双重审讯。”
哈米依斯迈与多名律师共同发表声明,包括沙兰朱菲(Shahlan Jufri)、里兹万迪安(Rizwandean bin M Borhan)、莫哈末鲁克曼(Mohd Luqman Syazwan Zabidi)、莫哈末沙鲁尼占(Mohd Syarulnizam Mohd Salleh)以及法拉纳赛(Farrah Nasser)。
为此,哈米透露,他们已于今早致函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并通过电邮送达。
他们也请求总检察长考虑,改以《刑事法典》第507D(2)条文对涉案的青少年进行提控。
“如果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撑507D(2)条文的罪名,我们希望能够展开进一步调查,朝着该罪名方向推进,并暂缓起诉,
“但如果现有证据以及后续调查已足以支持比507D(2)条更严重的罪名,我们呼吁当局以更严重的罪行提控他们。”
根据第 507D(2)条文,任何以威胁、侮辱或诽谤语言或交流方式挑衅及导致本人或他人遭受伤害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并规定刑罚最高一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条文也规定,若导致被挑衅者试图自杀或自杀,该刑罚将延长至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