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巫统青年团团长拿督阿克玛因倒挂国旗事件率队游行示威,昨晚被警方传召录供,并在3项法令下接受调查。
阿克玛昨晚11时在律师陪同下到金马警区总部给口供,全程约2小时25分,过后于凌晨1时25分离开。
马新社报导,阿克玛代表律师艾扎阿曼(Aizat Azam)向媒体表示,阿克玛充分配合警方调查,回答了查案官提出的约80道问题。
艾扎阿曼说,阿克玛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刑事法典第506条(刑事恐吓)以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接受调查。
阿克玛也表示,他将全力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
本月14日,阿克玛无视警方劝告,在槟州甲抛峇底率队游行并到涉嫌倒挂国旗的五金店前示威。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表示,阿克玛此举不但违法,也有霸凌和恐吓意图,他已指示行动党社青团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