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5日讯)马来西亚团结民主联盟(MUDA)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上诉得直,在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罪获判无罪释放。
赛沙迪是在2023年11月9日,被高庭宣判他上述所有罪名皆成立,判他坐牢7年、鞭笞2下以及罚款1000万令吉。
赛沙迪随即提出上诉,否则他将因此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根据首控状,赛沙迪在2020年3月6日,于吉隆坡中环车站的联昌银行,与时任土青团副财政拉菲克共谋挪用该党青年团的100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科判处不超过10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次控状指赛沙迪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挪用土团青的12万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成可判最少6个月最高5年的监禁、鞭笞及罚款。
第三和第四项控状则指赛沙迪将通过非法活动所得的5万令吉,从马来亚银行转入土著信托基金账户,因此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罪成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及非法所得金额的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