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连锁便利店KK Mart“清真火腿三文治”风波延烧,三文治供应商今日被控非法使用清真认证标志,惟被告不认罪。

被告为Shake and Bake Cafe私人有限公司以及董事游上运(译音,Ewe Sarn Yeun,65岁),游上运代表公司面控,他在聆听12项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游上运及该公司分别面对7项控状,即1项涉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i)条文的提控,以及6项涉2011年商品事务指令(清真认证与标志)第4(1)条文,并在第8(b)条文下同读。

游上运所面对的指控,是指6种不同口味的三文治产品违规使用清真标志,而查获的三文治总数有366个。

游上运持有美国永久居民权,他前日才回到马来西亚,并在今日被控。

Shake and Bake Cafe私人有限公司被控的6项控状,各个控状都涉及一个不同口味的三文治,违反了相同法令,指被告在未经允许下使用清真认证标志。

被告所生产的366份6种口味的三文治,即50份混合金枪鱼三文治、43份混合土豆三文治、77份混合鸡肉三文治、74份蛋黄酱三文治、66份火腿奶酪三文治和56份辣味蟹肉棒三文治,印有适合穆斯林食用的标志,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违反了《2011年商品描述法令》(清真认证和标志)第4(1)条文。

6项控状指被告在1月10日中午12点50分犯下有关罪行,地点是位于双威白沙罗的Shake and Bake Cafe私人有限公司。

一旦罪成,游上运可在同一法令第8(b)条款文下定罪,刑罚最高1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若为第二次或后续犯罪,罚款最高25万令吉或监禁最多五年,或两者兼施。

若Shake and Bake Cafe的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最高20万令吉;若为第二次或后续犯罪,罚款可高达50万令吉。

审理涉及商品事务指令控状的地庭法官诺鲁兹拉谕令游上运由1名担保人以5万令吉保释外出、大马护照须给法庭保管。

审理涉及商标法令的地庭法官莎丽扎花诺谕令代表公司的游上运,保释金为8万令吉、1名担保人及交出大马护照给法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