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大马伊斯兰司法局(JKSM)总监拿督莫哈末安然表示,登嘉楼公开执行鞭刑旨在作为一种矫正和教育措施,而不是为了施加残酷惩罚。

莫哈末安然也是伊斯兰法庭首席法官,他今日发文告说,鞭刑旨在防止不法行为,提高人们对维护宗教价值观重要性的意识,而且这项惩罚是合乎道德的,也注重人道主义原则。

“例如,医护人员会在行刑前后确认犯人的健康状况,而且所使用的鞭打工具也是特别设计,以减低受伤的风险。”

他说,登嘉楼执行公开鞭刑引起公众议论,因此他发文告澄清与讲解。

他指出,在监狱外行刑是根据伊斯兰刑事犯罪法令和州法令的条文进行,同时符合相关组织如伊斯兰司法局、监狱局、卫生部、州宗教当局等合作制定的标准作业程序(SOP)。

“这些SOP确保惩罚的每一步都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目标,包括维护宗教、生命和人类尊严。”

他提到,公开鞭刑的标准作业程序没有提到在大庭广众执行;相反,它强调隐私、有序执行以及严格遵守法律和道德标准。

“这对于确保行刑不会受到误解至关重要。”

莫哈末安然强调,马来西亚拥有独特的双法律制度,除了普通的世俗法律,还有管辖穆斯林事务的伊斯兰教法,而在沙巴和砂拉越还有习俗法。

“公众必须明白,执行鞭刑意在维护正义及捍卫宗教原则下的社会福祉。”

他还表示,执行鞭刑不会引起伊斯兰恐惧症的隐忧,因为出席者必须获得许可才能观看行刑,且地点仅限于清真寺。

“这确保只有穆斯林在场见证,也借此告诫穆斯林不要犯下同样的错误。”

“我还认为,根据伊斯兰教法公开鞭刑提供了一个机会,让公众了解伊斯兰教鞭刑和民事鞭刑之间的明显区别。”